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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公益诉讼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这期培训硬核又有料!
2024-08-06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马瑞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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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6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公益诉讼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与业务能力,促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8月2日下午,银川市检察机关“银检大讲堂”系列课程如约开讲,市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马国良、永宁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苏磊分别以关于公益诉讼案例撰写要点、食品领域检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的实践与思考为题,为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条线干警带来了一堂精彩生动、贴近实战的检察实务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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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公益诉讼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我们要不断总结办案经验、梳理总结调查方法,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规范指引的作用,也可以为地方实践探索提供引领和参考借鉴……”马国良同志结合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公益诉讼案例专题研修班的学习经验,就如何撰写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公益诉讼案例的总体要求、公益诉讼案例发布情况等方面结合实例与大家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分享。

  苏磊同志结合自身工作实践,从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基本理论、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现状、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思考等四方面出发,结合典型案例,对食品领域检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进行了全面客观的分析讲解,使全体检察干警对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刻的认识。

  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宏宇对此次培训进行总结点评,充分肯定了两名检察官此次授课取得的效果,并对今后如何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出要求,要准确把握落实好高质效办案工作要求。要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持续加强对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的学习,增强案例培育意识,努力打造精品案件。要准确适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要持续深化检察公益诉讼在食品药品领域的调查研究,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以准确适用惩罚性赔偿体现公益诉讼制度价值。要正确处理好案件数量和质量的关系。要加大新增法定领域的案件办理力度,统筹做到“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如反电信诈骗、反垄断领域等,要在做好传统法定领域同时,在新增法定领域稳定发力、稳步探索,切实以公益诉讼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

  举办“检察官学习大讲堂”是提升干警综合素能、充分发挥检察官“传帮带”作用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8月,银川市检察机关“检察官学习大讲堂”正式更名为“银检大讲堂”,过去时间里,银川市检察机关以“定期+不定期”的方式,让一大批检察官走上讲台,通过专题讲座、现场答疑、自由辩论、研讨交流等形式实现教学相长、双向进步。下一步,银川市检察机关将持续开展“银检大讲堂”活动,以“检察官教检察官”的教学模式,多角度多维度“传经送宝”,不断提升检察干警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能力,努力培养一批检察办案能力强、综合素能高、道德素质好的复合型检察人才,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蓄势赋能”。

【编辑】:马瑞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